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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学生在校园内、教师授课时不用戴口罩 !百色最新通知来了 →
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
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(幼儿园)
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,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一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,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松懈
各县(市、区)要提高政治站位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坚决不能放松警惕,必须杜绝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。中小学校(幼儿园)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校(园)各项防控措施。严格落实体温检测,所有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清洁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。百色市属于低风险地区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》(国卫办疾控函〔2020〕363号)精神,低风险地区中小学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,校门值守人员、清洁人员、食堂工作人员、幼儿园教师等应当佩戴口罩。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,但公共场所要控制好人员数量,注意师生间、学生间拉开1米距离,中小学生尽量避免近距离面对面的活动。
二、加强知识技能培训,规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培训,在近期组织一次中小学校(幼儿园)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技能专题培训,请卫生防疫部门给予指导,规范疫情期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学活动操作流程。严格实行中小学校(幼儿园)校园封闭式管理,全覆盖、无遗漏,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的居住地、假期出行轨迹及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。要加强全体教职工居家管理,疫情未解除前原则上不外出旅游、访友、聚会,如确需外出,返回后居家观察14天,观察健康状况,确保安全健康上岗。要以通告、温馨提示、一封信等方式,继续对未返校师生进行跟踪管理,及时传递信息,稳定未返校师生思想情绪,积极配合当地防控检查。
三、增强科学防控意识,加大防疫知识宣传力度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》(国卫办疾控函〔2020〕363号)文件,指导辖区中小学校(幼儿园)充分利用广播、网络、公告等各种形式向师生、家长广泛、大力宣传相关知识,让师生、家长全面知晓,提高师生、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。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做好孩子健康管理,做到每天出门前测体温。额温高于36.8℃时要复测腋温,若腋温高于37.3℃则判断为发热。此外,孩子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呕吐、腹泻等不适,应立即告知班主任并及时就医,不带病到校上学。如孩子在校出现不适,家长应配合学校,及时处理。科学开展对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防控。
四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,落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管理,加强对校门口、食堂、厕所、教室、宿舍等重点区域、重点岗位、重点环节的巡查。学校要教育学生做好上、下学途中交通安全和个人安全防护,要引导学生坚持家庭、学校“两点一线”,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。要加强高温天气下防暑防晒、防溺水相关知识教育,室外天气温度达到35℃以上的要停止室外体育课。要加强近视防控,疫情期间,学生户外活动减少,电子产品使用过多,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,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。适当科学运动,平衡营养膳食,安排好作息,提高机体免疫力。
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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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
编辑:李燕凤
值班主任:庞 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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